定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定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也称为质化研究,它是与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相对应的一种研究方法。定性研究是通过发掘事物的内在逻辑关系来分析事物本质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特征是通过说理(exposition)和论证(argumentation)的方式揭示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的联系,并以此深化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知(cognition)。一般说来,定性研究需要发掘问题、分析问题并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以研究事物的属性。

定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定性研究的具体方法

1.定义法(definition)

由于定性研究的目的是研究事物的属性和逻辑规律,因此定义法是其研究的重要方式之一。所谓定义法,指的是通过给关键的概念下定义,以界定事物的属性、内涵和外延等重要的逻辑因素。

2.分析法(exposition)

指的是通过对事物之间逻辑关系的梳理和分析而进行说理的一种方式。在定性研究中,分析法通常用来分析事物和事物之间的以及事物内部的逻辑关联,是逻辑分析的主要方式之一。例如在社会学研究(sociological study)中,分析法常用来分析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联(cause-effect relationship),是理解社会现象的有力工具之一。

3.类比法(analogy)

类比法是对不确定或未认知的事物与已知事物进行归类(categorization)或对比(comparison and contrast)的说理或论证方法,类比法总本质上讲是人类根据人类自身的生活经验而总结出的经验主义研究方法(empirical research)。由于很多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似之处,因此类比法成为一种复合经验哲学的研究方法。简单来说,类比法就是“由此及彼”,它把已知事物看做前提,未知事物看做结论,因此类比法就是一个类比(或者分类)的推理过程。例如在人类学研究中,对早期人类语言的研究,就有很多学者用灵长类动物的鸣叫声来做对比,以便获取对远古人类语言起源的朴素认知。

归纳法(induction)和演绎法(deduction)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两种思维相反的定性研究方法。所谓归纳法,指的是通过研究具体的事物,而总结出一般规律的方法。简单说就是“从具体到抽象”。而演绎法正好相反,它是通过抽象规律来推演具体现象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方式。

文献法(literature review)

所谓文献法,是通过对以往的文献的归纳和总结,来获取对一件事物的认知规律的方法。其具体实现方式是通过研究某个领域的各类文献(包括academic studies,statistical information以及industrial documentation等)来总结某个学术领域的具体的学术成果和结论。文献法的主要目的是加深某个研究领域的研究深度和系统性。

综合法

定性分析往往采取各种方法的综合,以便获取更有深度和说服性的结论。例如在社会学研究中,可以通过类比法、归纳法、分类法、定义法等一系列综合的方法,形成系统性的、科学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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